國家醫保局表示,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戶取消并不會降低居民的醫保待遇,各地推進門診統籌后,可將門診小病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常見病、多發病的門診醫療費用均可報銷,比例在50%左右。
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印發了《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這份通知透露出一個重大信號: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戶將會在2020年底之前被取消!
那么,這個變化對個人享受醫保政策會有何影響?為何要推動這樣的轉變?關于這些問題,國家醫保局都給出了詳細解釋。
政策解讀:不會降低醫保待遇
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此前印發的《通知》提出,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已取消個人(家庭)賬戶的,不得恢復或變相設置。
對此,國家醫保局發布的關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保障政策的解讀指出,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戶取消并不會降低居民的醫保待遇,而是通過推進門診統籌進行替代。
那么,城鄉居民個人(家庭)賬戶之前是怎么來的呢?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了原有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其中,新農合于2003年起開始推行,在建立大病統籌基金的同時,建立了個人(家庭)賬戶。城鎮居民醫保于2007年起開始推行,開展門診統籌,不設個人賬戶。新醫改推進過程中,各地新農合的個人(家庭)賬戶逐步向門診統籌過渡。特別是隨著2016年城鄉居民醫保的整合,制度保障能力不斷提升,大部分地方取消了新農合個人(家庭)賬戶。
為什么要取消?
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戶,主要用于支付參保人在門診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制度建立初期對培育個人參保意識、促進個人參保繳費、迅速擴大參保覆蓋面等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這一方式還存在一定局限性,而且隨著居民醫?;I資標準提高和保障能力增強,實踐中其弊端逐步顯現。
一是額度很小,保障不足,實際上難以起到門診保障的作用。
二是共濟能力差,僅限于個人或家庭使用,還削弱基金整體保障能力。
三是易誘發濫用。
居民醫保門診保障向門診統籌過渡和轉換,相較于原有的個人(家庭)賬戶,可以在全體參保人中實現互助共濟,提高居民醫?;鸬墓矟芰?,符合社會保險風險共擔的基本原則,有利于為參保人提供更加公平的醫保待遇,為解決上述弊端提供了實現途徑。
對今后醫保待遇有什么影響?
國家醫保局表示,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戶取消并不會降低居民的醫保待遇,各地推進門診統籌后,可將門診小病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常見病、多發病的門診醫療費用均可報銷,比例在50%左右。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介紹:你個人賬戶的錢本來是你自己交的,這時候如果用個人賬戶支付的話,就意味著完全是由你個人在承擔醫療的費用,現在我們把個人賬戶取消之后,就意味著無論你是大病還是小病,這些費用都從統籌基金里面出,就意味著其實大家用共同的錢幫助那些產生了大額醫療費用的人,才是醫療保險的基本邏輯。
同時,為減輕參保群眾的門診大病負擔,對于一些主要在門診治療且費用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癥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島素治療等的門診醫療費用,也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并參照住院制定相應的管理和支付辦法。
中國勞動社保研究院醫保室主任表示:年度費用比較高的一些門診的慢性病,它納入到大病統籌的基金就跟住院放在一起來報銷,那么報銷的水平也比剛才的門診的報銷水平更高。就是說它并不會降低待遇,甚至可能待遇是一個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