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一般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不少單位會在每年辦理完6月份匯繳業務后,根據員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員工調整其公積金繳納基數。
今年你的住房公積金將如何變動?快來看看吧~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
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隨著職工平均工資的變動,公積金也將迎來調整。一般來說,住房公積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規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由此可見,能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的住房公積金應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以內的實際繳存額度,且基數不能超過當地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你的公積金將如何變動?
職工平均工資變化,個人及單位繳納的公積金都會變化,而公積金賬戶中的錢全部歸個人所有。
近日,廣東省2018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發布,意味著不少人上一年度的工資發生了變化,住房公積金也會隨之調整。
房地產開發企業
不得拒絕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7年,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原國土資源部聯合印發《關于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號),明確:
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拒絕繳存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并加大聯合懲戒力度。
為方便繳存職工跨區域就業,2017年7月建成并開通全國住房公積金轉移接續平臺,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實現了“賬隨人走,錢隨賬走”。
新聞延伸
2018年廣東公積金提取額全國最高
近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發布《全國住房公積金2018年年度報告》,報告顯示, 廣東、北京、江蘇、浙江住房公積金提取額超1000億元,4省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占比37.4%。其中廣東住房公積金提取額最高,達到1686.48億元,同比增長15.7%。北京、江蘇排名第二和第三,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分別為1455.39億元、1289.39億元。